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
健康证有效期为一年,超过一年就失效了,需要重新办理。
健康证办理大致项目(不同医疗机构可能项目不同,请以检查现场为准):
检查一般包括:
1、首先先进行内科查体:量血压、心肺听诊、看是否有高血压、心脏病、灰指甲、皮肤病。
2、然后做胸透,主要是检查肺部是否有异常(如肺结核等传染病)。
3、检验尿常规、大便,主要是为了检查痢疾、伤寒、大肠杆菌等传染病。
4、最后是抽血,主要是肝功能化验,检查是否有肝炎或其他传染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