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符合多个申请条件的企业,只能申请其中一个稳岗补贴政策。
一、实施范围
2021年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实施范围包括:依法注册登记并为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在我市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等单位,政策受理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号。
二、基本条件
在实施范围内的参保单位,需同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我省、我市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和环保政策,非“僵尸企业”,非“严重失信单位”。
2.在西安市依法登记并参加失业保险,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含)以上且申请时仍正常参保缴费。
3.2020年月均参保人数在30人以上的,裁员率不高于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6%控制目标;在30人(含)以下的,裁员率不高于20%。申请时参保人数比2020年月均参保人数减少未超过50%。
裁员率=(2020年度领取失业保险金总人数÷2020年月均参保人数)×100%。
三、申请资料
1、系统自动生成的申报审批表内容调整为《2020年度西安市稳岗返还申报审批表》(详见附件)
2、申请生产经营暂时性困难且恢复有望稳岗返还的企业,提供的财务报表资料变更为给税务部门已报送的证明连续亏损两个季度的《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
3、提供不了A类报表的,应提供相关说明及按照财务会计准则规定的相应亏损季度《利润表》(需加盖公章且经办人和财务负责人签字)
4、亏损季度按照自然季度核定。(详见附件1、附件2、附件3)
具体申请指南请点此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