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符合条件可以落户。
投靠配偶
1、配偶为现役军人,军人的父母为本市家庭户口且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人员及其未成年子女和未婚子女;
2、配偶为本市家庭户口,且配偶或者配偶直系亲属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人员。
申请材料
1、本人户口簿、身份证
2、被投靠人户口簿、身份证
3、被投靠人和房屋所有权人同意迁入的声明
4、投靠人与被投靠人之间关系证明
5、结婚证
6、合法稳定住所证明(不动产证、房屋所有权证、宅基地证或者公有住房租赁证)
7、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合法稳定住所:是指申请人在本市拥有属于自己的房屋所有权的住宅房、拥有公有住房租赁证的承租人租住的房屋以及本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住的公共租赁住房。不包括非居住房及共有产权房(共有产权型保障房、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共有产权房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