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生创业启航计划报名条件
(一)申报人为毕业5年内普通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是指普通高等学校(按照国家规定的设置标准和审批程序批准举办的,通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招收高中毕业生为主要培养对象,实施高等教育的全日制大学、独立设置的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和其他机构)毕业生,包括专科、本科和研究生;
(二)申报人须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合伙人(需提供证明),诚信经营,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企业实际经营半年以上并且在渝工商登记时间不超过5年(从工商注册登记次日起算),具有市场潜力;
(四)申报特等资助项目的所在企业注册资本认缴资金不低于20万元,申报人占股比不低于30%(允许以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入股),拥有发明专利或自主知识产权,能够吸纳5人以上就业;项目范围为大数据、人工智能、高端装备与智能制造、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乡村振兴相关产业等重点领域或符合所在区域产业发展需求的创业项目;
(五)申报一等、二等资助项目的所在企业注册资本认缴资金不低于10万元,能够吸纳3人以上就业;项目范围为大数据、人工智能、高端装备与智能制造、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乡村振兴相关产业等重点领域或符合所在区域产业发展需求的创业项目。
重庆大学生创业启航计划补贴标准
重庆大学生创业启航计划申请方式
即日起至2021年7月20日,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重庆市公共就业服务网(https://ggfw.rlsbj.cq.gov.cn/cqjy/)进行自主申报,对应申请资助等次在网上按照要求提交资料并上传创业计划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