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入户广州不需要社保,没有社保年限的限制,也没有积分的要求,只要符合条件、备好材料,提交申请就能快速办理。
但毕业生须提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须申请人、学校、接收单位三方确认且接收单位为本市)的原件及复印件。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由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制作,有关其使用规范方面的问题,可向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咨询。
应届生入户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之一,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用人单位接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在广州市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含国〔境〕外留学人员)可迁入本市:
1、具有国内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博士学位,年龄在50周岁以下。
2、具有国内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
3、具有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并有学士学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
注意:择业期从毕业证书落款日期起算,硕士、本科为毕业两年内,博士为毕业五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