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则清退出人才公寓,并追究相应赔偿责任:
1.企业注销或迁出临平新城重点建设区的;
2.无正当理由未实际居住的,或擅自将人才公寓转租、分租、转借的;
3.采取隐瞒事实、提供虚假资料、伪造证明材料等手段,骗取人才公寓入住资格的;
4.累计30天(含)未缴纳租金、水电费等相关费用的;
5.赌博、斗殴、酗酒、留宿外人、破坏公寓设施物品、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
6.违反人才公寓管理办法及钱塘公司签订的人才公寓租赁协议约定的其他行为
详细内容请看>>杭州临平区水汀人家人才公寓申请指南(条件+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