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前筛查补助标准130元/例,主要用于血液标本采集、运送、实验室检测、高风险孕妇转诊(随访)过程中的耗材、试剂、必需资料印制和设施补充及人员报酬(绩效)、项目宣传、技术培训等与开展项目工作有关的支出。在补助标准范围内,县级可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本辖区的经费使用分配方案。
无创DNA检测补助标准为1000元/例,产前超声诊断补助标准为600元/例,羊水穿刺等诊断补助标准为1500元/例。产前筛查结果为21-三体综合征、18-三体综合征和神经管缺陷中两项高风险的孕妇,在同时接受无创DNA检测(或羊水穿刺等诊断)和产前超声诊断时,按标准分项结算。双(多)胎高风险孕妇,接受产前超声诊断、羊水穿刺等诊断服务时,按胎数分项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