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租赁合同到期且符合新政策的保障对象可续签租赁合同
市住房保障部门负责做好公租房新老政策衔接及过渡期间的统筹协调工作。
公租房轮候期间领取货币补贴的时间纳入保障期限计算,除本市市区户籍和在环卫、公交、教育、医护一线岗位工作且符合本通知条件家庭应保尽保外,承租人保障期限累计不得超过8年。对租赁合同到期且符合新政策的保障对象,可续签租赁合同;对租赁合同到期收入超过标准,但房产、养老保险缴纳符合新政策,且要求续租的保障对象,租金暂按照公租房租金标准上浮40%执行,续租时间不得超过三年。
本通知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以往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