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应该如何办理流动人口生育登记手续?办理需要提交什么材料?办理流程是怎样的?太原本地宝小编为你提供太原流动人口生育登记办理指南。
办理条件
一胎生育登记:
1、本区户籍已婚育龄妇女。
2、男方户籍在我区,女方为外省户籍随夫在本市生活的育龄夫妻。
注:符合以上条件的已婚育龄妇女,符合政策要求生育第一个子女,在怀孕三个月后至生育前办理。
二孩生育登记:
合法结婚,拟生育第一、二个子女的夫妻。
再生育服务证登记:
夫妻一方或双方是太原市户籍,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
1、夫妻已有两个子女,其中一个子女经设区的市以上病残儿童医学鉴定机构鉴定,患有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2、再婚夫妻再婚前合计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后生育一个子女的;
3、再婚夫妻再婚前合计生育两个及以上子女,且未共同生育子女的,但有违法生育的不予批准再生育;
4、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生育过两个及以上子女,另一方未生育的;
5、再婚夫妻按照第二项、第三项和第四项规定经批准再生育的子女,经设区的市以上病残儿童医学鉴定机构鉴定,患有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