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届毕业生可以落户厦门吗?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已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的,可落户本市;
2.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毕业生,已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的,可落户本市;
3.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生,已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上的,可落户本市。其中,2017年以后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后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的,参照全日制研究生学历毕业生办理;
4.非全日制本科学历毕业生,以及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并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毕业生,已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上的,可落户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
5.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学历毕业生,已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上的,可落户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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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合法稳定就业、稳定住所是什么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