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异地及特药特材理赔没有实现联网一站式结算,所以参保人只要发生了异地医疗费用和特药特材费用,都需要通过微信公众号提交理赔申请,即便本次理赔可能达不到起付线,赔付金额为0,仍然需要提交申请,以便在理赔系统中累计起付线,一旦下一次达到起付线,就可以核算理赔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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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备案申报材料
✦ 异地安置人员应提供居住地户籍证明。
✦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应提供居住地居住证(或居住证办理回执单、其他异地居住证明材料),或异地劳动合同、个体工商营业执照等从业证明。不能提供上述有关材料的,参保人可书面承诺异地居住期限。
✦ 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由派出单位统一出具外出工作证明材料。
✦ 异地急诊转住院治疗的应提供急诊诊断证明或急诊病历、入院记录。
✦ 回户籍地住院治疗的,提供户籍地的户口簿等有效证件。
✦ 异地未转诊住院治疗的,应提供疾病诊断证明或入院记录。
✦ 异地转诊由参保人向承担转诊业务的医院提出申请,医院同意后,直接在医院端将《青岛市社会医疗保险异地转诊审批表》上传至我市医保结算信息系统,由医保经办机构进行审核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