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9日零时,重污染天气橙色(Ⅱ)级预警降为黄色(Ⅲ)级预警,同步的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取消!
根据绵阳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暨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2023]10号通知精神,2月9日(星期四)零时起,重污染天气橙色(Ⅱ)级预警降为黄色(Ⅲ)级预警,同步解除限号。
▶▶ 以下为执行限行期间的安排:
限行区域:在涪城区二环路以内(不含二环路)、游仙区城区(含小岛、东原香屿、桃花岛和游仙经济试验区)以及安州区花荄镇、界牌镇范围内,对机动车实行尾号轮流限行管理措施。
限行时间:工作日7:00-22:00
限行方式: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倒数第一位的阿拉伯数字为限号数字
限行尾号:
◆ 星期一限行尾号1和6
◆ 星期二限行尾号2和7
◆ 星期三限行尾号3和8
◆ 星期四限行尾号4和9
◆ 星期五限行尾号5和0
(机动车尾号为字母以最后一个数字为准)
*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
在城市主城区对货车等大型汽车实行禁止通行。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非道路工程机械和车辆停止使用,增加城市主干道公共交通工具的营运频次,加强交通执法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