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人员来宿迁:
2月13日,苏州发现多个本土病例,本次疫情为奥密克戎变异株所致。为切实防范疫情扩散蔓延,现就做好我市疫情防控工作,宿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提醒如下:
一、积极主动报备
各地要采取多种方式,告知所有来自或途经苏州市的来(返)宿人员,应在抵达后尽快且不得超过12小时向所在居村委和单位(或所住宾馆)报告,配合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各地要加强来自苏州市人员主动排查,做好信息登记和健康管理。
二、落实有苏州旅居史人员管控措施
1、自1月31日起,对与苏州市确诊病例(含无症状感染者)有轨迹交叉、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落实“14+7”管控措施。
2、对1月31日后有苏州市工业园区、吴中区、姑苏区、吴江区等疫情发生县区旅居史的人员,进行7天(自离开苏州市之日起)严格健康监测,强化核酸检测(第1、3、7天 各检测1次)。
3、对1月31日以后,有苏州市无疫情县区旅居史的人员, 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能提供的需进行核酸检测,核酸检测阴性的可有序流动,如该人员在我市旅居,进行7天健康监测,并在进入我市72小时之内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两次核酸检测时间间隔24小时以上)。
4、对2月13日以后,有苏州市无疫情县区旅居史的人员,查验48小时内有效核酸阴性报告或24小时内核酸检测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