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1日起,小型汽车、货车、中型客车可跨省异地检验,申请人可以直接在异地直接验车、申领免检标志,实现全国“通检”。具体可以咨询当地车管部门。
年检材料:
1、《机动车牌证申请表》原件(公车单位的被委托人签字,私车本人签字);
2、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3、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复印件。属于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上签注已纳税信息的,提供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4、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原件;
5、《机动车行驶证》原件;
6、属于受托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还应提供《委托核发检验合格标志通知书》原件;
7、代理登记的,还应提供代理人身份证明和机动车所有人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委托书原件。
注意事项:
1、违法(电子警察)需处理完毕
2、大型载客汽车不得委托
3、江苏省内委托验车不需要开具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