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异地贷款职工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办理指南

地方特产2022-12-01 16:43:02智慧百科

温州异地贷款职工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办理指南

  温州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向外地公积金中心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的,可通过以下线上渠道申请开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1.浙江政务服务网

  2.浙里办APP

  3.温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官网

  若异地公积金中心属长三角区域的,温州缴存职工还可登录长三角“一网通办”平台(通过温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长三角住房公积金一体化服务 ”专栏登录)申请开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推荐阅读》》长三角一网通办平台开具公积金异地缴存证明指南

  如确需现场办理的,申请人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至温州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其分中心开具。

  注意事项:

  ❶ 如缴存职工已通过自助渠道(如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温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官网)或现场办理窗口开具过异地缴存证明,但没有使用该证明办理异地贷款的,如需再次开具,可到公积金中心现场办理网点办理异地缴存证明的注销手续后再次开具。

  办理注销手续时,职工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有已开具异地缴存证明纸质原件的请一并携带),现场对异地缴存证明使用情况进行确认承诺,经现场工作人员核实证明使用情况后进行注销登记。

  工作人员如能当场核实的,现场注销后重新开具证明;当场无法核实的,工作人员在完成核实注销后将结果反馈职工,职工可通过网办渠道自助申请开具。

  ❷ 如缴存职工已通过长三角“一网通办”平台开具过异地缴存证明,但没有使用该证明办理异地贷款的,如需再次开具,可登录“一网通办”平台提交原证明的注销申请,后台审核通过后可再次开具。(其中,贷款中心未读取过的原证明在注销申请提交后可自动注销,贷款中心已读取下载过的证明,须由贷款中心核实注销原因后进行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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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 异地  缴存  住房公积金  职工  温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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