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城乡居民医保参保材料有哪些?
1.办理参保登记时,续保人员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新参保人员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和近期一寸红底照片。重度残疾人、民政部门认定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含大学生)、重点医疗救助对象(城市“三无人员”、农村五保户、孤儿、重点优抚对象、见义勇为者、享受40%救济对象等)、农村建档立卡对象、计生特困对象,除上述材料外,还须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其复印件;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和困难归侨侨眷办理参保登记时,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本市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就业单位证明原件。
2.流动人口在我市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凭居住证和户口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未参保证明或转移手续,向所在社区、村委会或学校提出申请,由社区、村委会或学校统一到居住地县(市、区)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和缴费手续。
3.非参保期内出生的新生儿,出生当年取得我市户籍,由监护人携带新生儿《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到户口所在地县(市、区)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
拓展:
职工参保登记(新参)
一、事项名称
职工参保登记(新参)
二、服务对象
太原市所有参保单位人员
三、办理方式
1.现场办理:
太原市政务服务中心二层A区市医保中心综合科A01-A03号窗口
2.网上办理:
pc端:太原市医保智能公共服务子系统(http://wt.ybzx.taiyuan.gov.cn/)
四、办理流程
1.现场办理:参保单位向市医保中心报送材料,市医保中心受理审核,并反馈办理结果;
2.网上办理:登录太原市医保智能公共服务子系统按操作提示办理。
五、申办材料
(一)人员新参保:《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2份。
注:1.特殊人群还需提供:①港澳台人员参加在职职工医保: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建立劳动关系的证明。②外国人参加在职职工医保:外国人就业证件及居留证件,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证。③出国定居:护照及绿卡原件。
2.有效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居住证、户口簿、中国护照、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下同)。
3.委托办理的,应提供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委托人授权委托书(下同)。
4.复员转业军人新参保:需持人事档案(入伍通知书、退役登记表、安置介绍信)。
(二)在职转退休:
1.企业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2份、《山西省企业退休(职)人员养老保险金计算表》复印件;
2.机关事业单位及其他财政拨款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2份、《太原市机关事业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退休(退职)待遇审核表》复印件。
六、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七、监督电话
0351-23772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