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居住证》原件。婴幼儿参保的,须提供父母一方居民身份证、《居住证》、户口薄原件,婴幼儿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原件;
2、填写《青岛市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
3、《青岛市居住证持有人参加居民医疗保险承诺书》:点此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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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条件
1、在我市长期居住的外地户籍居民,申请参加我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时,应持有青岛市公安部门签发的处于有效期内的《山东省居住证》(以下简称《居住证》),并经本人承诺,未在青岛市区域外参加城镇职工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正常享受相关待遇。
2、《居住证》持有人参加青岛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不得在其他地区重复参保并享受相关待遇。
3、新生儿可随持有《居住证》且已参加我市基本医疗保险的父母一方参加我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