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课后服务收费标准
课后服务所需经费采取财政补贴、收取服务性费用或代收费等方式多渠道筹措。
课后服务收费坚持家长自愿、非营利性、成本补偿兼顾家长承受能力的原则,收费标准全市统一为小学130元/生·月、初中110元/生·月,不足部分由同级财政承担,市财政给予适当补助。课后服务费按月或学期收取,不得跨学期预收。学生因故中途退出的,须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可退回剩余费用,退费按天计算。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参加课后服务的相关费用按照国家、省相关政策予以减免,所需资金由同级财政予以保障。课后服务收费纳入学校预算管理,专款专用,主要用于参与课后服务教师和相关人员的补助。
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不得收取课后服务费,其因提供课后服务发生的费用计入学费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