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经济开发区DE类人才认定指南
一、认证人才可享受优惠政策及补贴:
D、E类人才政策为1+N型,1为人才认定,N为各部门制定的人才优惠政策。目前比较明确的有:
D类人才可申请领取1000元/月的租房补贴,最高可补贴3年;
E类人才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并优先予以保障。自2018年7月1日期,可领取300元/月住房补贴。(在住建局申请)
参与双创的D类人才根据项目规模,每人给予一次性2-5万元项目资助。
其他优惠政策可咨询相关政策制定单位。
二、认定范围:按照认定受理按照归属与属地原则。凡属经开区内非公经济单位或自主创业人员(在经开区内纳税),并在经开区税务局纳税,均可申请认定。
三、办理流程:
(一)、网络系统申报初审
按照西安市人社局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 D、E类人才认定采取网上提交认定申报进行初审。系统地址:http://113.140.18.123/xawt/login.de.jsp
(网络申报请参考附件中的“西安市DE类人才认定(申报单位)操作说明”及“西安市DE类人才认定(申报人)填报说明”)
(二)、初审合格后,经本人签字确认并加具审查情况和推荐意见后,加盖公章,并进行五个工作日公示。然后由经办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附件材料(原件、复印件)报送到我中心。
(三)、每月月末西安市人社局网站对当月现场审核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由经办人携带身份证来我中心领取认定证明。
四、人才认定须提供以下材料:
(一)西安市D(E)类人才分类认定申请表(在系统打印,加盖单位公章)。(必备 具体操作参考群文件“西安市DE类人才认定(申报单位)操作说明”)
(二)企、事业单位的,提供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必备 审原件留复印件);属创业人员的,应提供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必备 审原件留复印件)
(三) 最高学历证书,近期打印的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按照学历认定的人员提供,审原件留复印件)。
(四) 最高学位证书,近期打印的学位验证报告(按照学历认定的人员提供, 审原件留复印件)。
(五) 职称证书、职称认定文件、职称认定表(使用职称认定的人员提供, 审原件留复印件)。
备注:对于职称不是在西安市人社局认定的专技人员,携带职称认定表及职称认定文件原件、复印件。
(六) 职业资格等级证书(按照职业资格认定的人员提供, 审原件留复印件) 。
(七)单位缴纳的近期连续3个月的个人职工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
(八)企业诚信承诺书(每次现场审核均须提供并附申报人员名单)。
(九)首次申报认定的公司必须携带工商部门出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含注册号)原件及复印件、税务登记证或近期完税证明。
所有文件、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申请单位对资料合规性、真实性进行把关,切实履行初审职责。
D类人才认定范围:
(1)包括在世界500强、行业20强企业中担任中层及以上职务的高级管理、高级技术人才;
材料还包括:提交原单位系世界500强、行业20强凭证及担任高级职务的聘书、工作合同等任职凭证,原单位官方网站及含本人信息网页的打印件,原单位人力资源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等。
(2)在中国100强、行业10强企业中担任中层及以上职务的高级管理、高级技术人才;
材料还包括:提交原单位系国内100强企业、行业10强的凭证及担任高级职务的聘书、工作合同等任职凭证,原单位官方网站及含本人信息网页的打印件,原单位人力资源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等。
(3)省级、地市级和行业(部级)技能大奖、技术能手、工匠大师称号获得者;具有高级职称、高级技师等相应职级的人员;
材料还包括:必须提供所获荣誉的官方认定证明材料。
(4)被西安用人单位聘用并给予年薪30万元以上待遇的人员;
材料还包括:必须提交单位开具制式的薪资证明原件,证明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和财务公章,单位负责人要签字。
(5)牵头创办注册资本100万元以上,吸引就业20人以上,年创造税收20万元以上的企业法人;
资料还包括:必须提交工商部门出具的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资格证书复印件、税务机关出具的纳税证明原件、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上年度财务报表、企业员工缴纳社保证明等。
(6)获得博士学位的人员;
(7)获得排名全球前200名高校硕士以上学位的海外留学人员。
准备材料还包括:
1、取得世界200强国外院校颁发的硕士学位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取得港、澳、台地区院校(世界200强内)颁发的硕士学位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
3、海外留学人员还必须提供不少于3家世界权威学术排名机构官方网站的大学排名毕业院校所处位置的网页截图扫描件,要求必须全部处于前200名。
E类人才认定范围:
包括具有硕士、学士学位,中级职称、技师等相应职级的人员。
申请认定为E类的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
注意事项:
1、必须是已在西安工作、与在西安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以及来西安自主创业的人员。
2、非公企业首次申报认定的企业工作人员必须携带工商部门出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含注册号)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复印件一致的,予以受理申报并留存复印件
3、申请表内容填写电子版。
4、申请受理必须是经申请人单位审核盖章后,严禁受理个人申请
5、办理认定需盖受理单位公章 区县开发区盖人社局(部门)公章 委办局盖组织人事处章,严禁用其他印章。
6、自主创业人员可以个人申请,但须携带办法中规定的相关创业证明材料,本人必须是创业人。
7、出具《西安市D(E)类人才分类认定书》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一份归申请人持有,作为分类认定结果;一份与《西安市D(E)类人才分类认定申请表》归档保存
联系人:郭老师
电话:89298687
地址:西安市凤城十二路凯瑞大厦F座1楼人才中心窗口
现场审核时间:每月1-26日
附件:'西安市DE类人才认定(申报单位)操作说明'
附件:'西安市DE类人才认定(申报人)填报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