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基金发票打印
一、事项名称
医疗保险基金发票打印
二、服务对象
在太原市本级医保经办机构已完成医保缴费的参保单位及灵活就业人员
三、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太原市政务服务中心二层A区市医保中心财务科A15-A16号窗口。
四、办理流程
现场办理:
1.单位及在太原市本级医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参保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携带缴费票据到窗口申请开票。
2.医保经办通过查账核实入账后,为单位开具基金发票。
五、申办材料
1.银行转账及现金缴费方式换取发票:
携带征集单和缴费回单(如果缴费回单是复印件或电子回单的需在缴费回单及电子回单上加盖单位公章或财章),现金缴款单必须是原件;并将征集单上的单据号后八位数字写在每张缴费回单上。
2.银行代扣方式换取发票:
(1)原则上不再出具发票。
(2)单位特殊情况需要,一年开具一次发票,需提供单位编码和全年扣款总金额,银行扣款成功5个工作日后可出票。
(3)在太原市本级医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参保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经核实个人参保编号,扣款金额以及缴费时间段后,扣款成功3个工作日后可开具基金发票。
六、办理时限
即时结办
七、监督电话
0351-2377283
八、查询方式
现场查询
九、评价渠道
对符合规定的经办事项受理过程中,现场受理、办理进度、查询渠道、按规定时限办结、及时回复咨询等均可进行评价。开展现场评价、互联网评价、第三方评价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评价,并向社会公布。
1.线上:网上服务“一事一评”
(1)通过山西省医疗保障局官网——互动交流——满意度测评,选择“非常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非常不满意”五个等级,后两个等级为差评。
(2)通过太原市医保智能公共服务子系统(http://wt.ybzx.taiyuan.gov.cn/)点击“去评价”按钮,转到评价界面进行评价,选择五星表示“非常满意”、四星表示“满意”、三星表示“基本满意”、二星表示“不满意”、一星表示“非常不满意”,后两个等级为差评。
2.线下:窗口业务办理结束后 “一次一评”,设置 “非常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非常不满意”五个等级,后两个等级为差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