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户业务
过户业务:指车辆或电子标签所有人的变更,非现金支付卡用户不可过户
1、个人→个人:原开户人身份证原件
办理人身份证原件
办理车辆行车证原件
持电子标签及快通卡,并驾驶待办车辆至营业厅
(行车证必须与悬挂车牌一致)
2、个人→单位:原开户人身份证原件
若单位已开户,提供“一、2-(1)C”中所须资料
若单位未开户,提供“一、2-(1)A”中所须资料
持电子标签及快通卡,并驾驶待办车辆至营业厅
(行车证必须与悬挂车牌一致)
3、单位→个人:单位车辆过户的证明加盖公章
待办个人身份证原件
办理车辆行车证原件
持电子标签及快通卡,并驾驶待办车辆至营业厅
(行车证必须与悬挂车牌一致)
4、A单位→B单位:A单位车辆过户的证明加盖A、B两单位公章
若B单位已开户,提供“一、2-(1)C”中所须资料
若B单位未开户,提供“一、2-(1)A”中所须资料
持电子标签及快通卡,并驾驶待办车辆至营业厅
(行车证必须与悬挂车牌一致)
若待办快通卡为记账卡,且B单位非记账卡用户,则不能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