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机动车应当从注册登记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一)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二)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三)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2020年11月20日实施的新规确定第6年至第10年是两年一次上线,第10年至15年一年上线一次,15年是半年上线一次;
(四)摩托车4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4年的,每年检验1次;
(五)拖拉机和其他机动车每年检验1次。
南京市6年内免检政策适用车型包括:
非营运轿车(含大型轿车)、非营运小型和微型载客汽车,但其中面包车、7座及7座以上车辆不属于免检车型(2020年11月20日实施的新规7座至9座已纳入免检范围)。
如发生伤亡事故的,仍需到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对于交通安全责任大、易引发群死群伤的交通事故的、面包车和9座(含)以上车辆,暂不纳入免检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