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级失业补助金办理
携带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填写《海口市失业补助金申请表》选择就近地点交表办理。
序号 | 地点名称 | 地址 | 联系电话 |
1 | 海口市人力资源开发局 | 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南侧嘉华路2号海口市人力资源开发局一楼办事大厅 | 0898-65231585 |
2 | 海口市秀英区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管理中心 | 海口市秀英区美俗路3-4 | 0898-68662149 |
3 | 海口市龙华区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管理中心 | 海口市龙华区金园路2号龙华金园办公区406室 | 0898-68555348 |
4 | 海口市琼山区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管理中心 | 海口市琼山区文庄路8号 | 0898-65855796 |
5 | 海口市美兰区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管理中心 | 海口市美兰区晋江横街30号 | 0898-65303335 |
失业补助金申请材料
本人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件到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不必提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失业登记证明等材料。
备注: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享受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失业人员领取失业补助金期满、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死亡、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被判刑收监执行的,停发失业补助金。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限不核减参保缴费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