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月最新出台的《江苏省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符合政策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60天,达到158天。
目前苏州官方暂未公开发布本地实施时间,一发布本文立即更新。
拓展阅读:产假工资规定
根据《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5号) 第二十九条规定:
劳动者依法享有的法定节假日以及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晚婚晚育假、节育手术假、女职工孕期产前检查、产假、哺乳期内的哺乳时间、男方护理假、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等期间,用人单位应当视同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其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