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是分等级的吗?
学业水平考试3个选考科目成绩以等级呈现,其他科目以“合格、不合格”呈现。
以等级呈现成绩的科目划分为五个等级,位次由高到低为A、B、C、D、E,等级划分以卷面得分为依据,以实际参考人数为基数,按预先设定的百分比确定,原则上A等级15%,B等级30%,C等级30%,D和E等级共25%,E等级控制在2%以内
以“合格、不合格”方式呈现成绩的科目,考生不合格比例控制在2%以内。内地民族班在籍学生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成绩合格线单独划定,选考科目等级划分纳入全省统一划线。
必考科目
语文、数学、外语(含英语、俄语、日语,下同。德语、法语、西班牙语待条件具备时开考)、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艺术(音乐和美术)、体育与健康。以上13个科目为必考科目,所有高中在校生必须参加考试。
3个选考科目
3个选考科目由考生从学业水平考试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个科目中自主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