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渠道】
线下办理:
符合发放对象的老年人,可提前两个月到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证登记所在地的街(镇)政务服务中心办理首次申请业务。
线上办理:
符合发放对象的老年人,在“穗好办”APP、“粤省事”“穗康生活”小程序等电子政务服务系统办理首次申请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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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待权益】
1、年满60周岁不满65周岁的老年人持广州市老年人优待卡乘坐市内线路公共汽(电)车、过江轮渡、水上巴士和城市轨道交通,享受半价优惠。
2、65周岁以上老年人持广州市老年人优待卡免费乘坐市内线路公共汽(电)车、过江轮渡、水上巴士和城市轨道交通。
3、老年人持广州市老年人优待卡在本市公立医院就医,享受普通门诊诊查费自费部分减收1元(专家特需、特优门诊除外)。
4、年满60周岁不满65周岁且符合《广州市法律援助实施办法》规定法律援助条件的老年人,持广州市老年人优待卡办理公证时,公证费予以减半。65周岁以上且符合《广州市法律援助实施办法》规定法律援助条件的老年人,持广州市老年人优待卡办理公证时,公证费予以全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