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对象】
年满60周岁的具有广州市户籍或持有广州市有效居住证件的公民,可提前两个月到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证登记所在地的街(镇)政务服务中心或者在“穗好办”APP、“粤省事”“穗康生活”小程序等电子政务服务系统申请办理广州市老年人优待卡。
【办理材料】
(一)首次申领业务
1、户籍老年人提供居民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近三个月照小一寸白底照片。
2、驻穗部队离退休军人提供居民身份证原件、军官证(含文职干部证)或退休证原件、驻穗部队单位证明、近三个月照小一寸白底照片。(此业务需在市老龄办办卡窗口办理)
3、外省市(含归国华侨)老年人提供居民身份证原件、广州市办理的有效《广东省居住证》原件、近三个月照小一寸白底照片。
4、港澳台地区老年人提供广州市办理的有效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原件、近三个月照小一寸白底照片。
委托他人办理,除前款材料外,代办人还应当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原件。
(二) 升级、续期业务
携带广州市老年人优待卡,并提供以下材料:
1、户籍老年人(含驻穗部队离退休军人)提供居民身份证原件。
2、外省市(含归国华侨)老年人提供居民身份证原件、广州市办理的有效《广东省居住证》原件。
3、港澳台地区老年人提供广州市办理的有效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原件。
委托他人办理,除前款材料外,代办人还应当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原件。
(三)补卡、换卡业务
1、户籍老年人(含驻穗部队离退休军人)提供居民身份证原件。
2、外省市(含归国华侨)老年人提供居民身份证原件、广州市办理的有效《广东省居住证》原件。
3、港澳台地区老年人提供广州市办理的有效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原件。
4、换卡业务应提交旧卡。
委托他人办理,除前款材料外,代办人还应当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原件。
【办理入口及流程】
➤“粤省事”小程序
办理入口:
办理流程:
1、使用微信扫一扫,进入“粤省事”小程序;
2、进入“粤省事”首页,下滑至服务专区;
3、选择“专区”,再选“基层减负服务专区--便民服务”;
4、选择“老年人优待卡申领”,进入申领界面。
➤“穗好办”APP
办理入口:
办理流程:
1、下载并打开“穗好办”APP首页,进入“民生服务一站式办理”专区;
2、下滑选择“卫健服务”,点击“老年人优待卡申领”进行办理;
3、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办理人员类型(本人办理或他人代办),进行办理人身份校验;
4、填写个人基本信息,点击“申领采集”;
5、上传相关证件照片,点击“确认申领”即可。
➤“穗康生活”小程序
办理入口:
办理流程:
1、进入“穗康生活”首页;
2、在小程序头部区域找到“老人卡”,进入老人卡业务专区;
3、选择“老年人优待卡申领”,进入申领界面。
【领卡要求】
新申领业务在受理1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核通过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制发卡。领卡方式可选择到街(镇)政务服务中心领卡或邮政快递到户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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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级、续期业务要求】
年满65周岁的老年人,可提前一个月通过街(镇)政务服务中心或相应电子政务自助设备办理优待待遇升级手续。
自2021年10月19日起申领、补换的广州市老年人优待卡设置2年有效期。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内,老年人可通过街(镇)政务服务中心、自助续期终端或者网络服务平台办理有效期续期手续。
【优待权益】
1、年满60周岁不满65周岁的老年人持广州市老年人优待卡乘坐市内线路公共汽(电)车、过江轮渡、水上巴士和城市轨道交通,享受半价优惠。
2、65周岁以上老年人持广州市老年人优待卡免费乘坐市内线路公共汽(电)车、过江轮渡、水上巴士和城市轨道交通。
3、老年人持广州市老年人优待卡在本市公立医院就医,享受普通门诊诊查费自费部分减收1元(专家特需、特优门诊除外)。
4、年满60周岁不满65周岁且符合《广州市法律援助实施办法》规定法律援助条件的老年人,持广州市老年人优待卡办理公证时,公证费予以减半。65周岁以上且符合《广州市法律援助实施办法》规定法律援助条件的老年人,持广州市老年人优待卡办理公证时,公证费予以全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