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25日个人所得税APP版本更新后,办税频道增加了“个人养老金扣除信息管理”功能。
办理入口:
个税APP-办税频道-“个人养老金扣除信息管理”项目。
操作方法:
1、登录“个人所得税”APP,进入首页“办税”频道,“办税”栏显示,“个人养老金扣除信息管理”与“专项附加扣除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修改与作废”并列,点击进入即可进行相应操作。
2、根据系统提示,可通过下方“扫码录入”功能扫描个人养老金缴费凭证上的二维码,完成信息确认后导入个人养老金扣除信息,可在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或汇算清缴阶段进行税前扣除。
注:个人缴费享受税前扣除优惠时,以个人养老金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出具的扣除凭证为扣税凭据。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按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劳务报酬所得的,其缴费可以选择在当年预扣预缴或次年汇算清缴时在限额标准内据实扣除。选择在当年预扣预缴的,应及时将相关凭证提供给扣缴单位。扣缴单位应按照公告有关要求,为纳税人办理税前扣除有关事项。取得其他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所得或经营所得的,其缴费在次年汇算清缴时在限额标准内据实扣除。
相关说明——个人养老金如何享受税收优惠:
1、个人向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缴费,按照12000元/年的限额标准,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据实扣除;
2、计入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投资收益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3、个人领取的个人养老金,不并入综合所得,单独按照3%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注:上述对个人养老金实施的递延纳税优惠政策,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