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苏浙皖四省市电子驾驶证、行驶证正式互认时间:2020年9月30日。
江苏省电子驾照领取流程如下:
还未领取“电子证照”的驾驶员,可登录“江苏政务服务”APP,在“我的”页面选择“我的证照”,进入页面后点击“添加”,选择“机动车驾驶证”或“机动车行驶证”,选择后根据页面提示进行操作即可。
政策背景:
9月12日,沪苏浙皖联合印发《长三角地区电子证照互认应用合作共识》 。电子证照互信互认是长三角“一网通办”工作的重要内容。
《合作共识》从电子证照的互认应用业务、管理、技术等层面规定了9项内容。
从业务层面,确定电子证照互信互认试点类型清单、发布电子证照应用场景清单、制定电子证照互认应用业务配套规则;
从管理层面,深化电子证照数据治理、构建电子证照跨地区异议处理机制、加强电子证照安全制度建设和授权管理、推进电子证照电子归档;
从技术层面,建立电子证照相对统一技术标准、构建相对统一的电子证照应用模式,支持各领域应用场景调用核验异地电子证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