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15日起,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已正式实施。
南京市规定电动三轮车不得办理登记上牌。
2018年5月15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国家强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即“新国标”于2019年4月15日正式实施。根据全省统一部署要求,我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按照新的标准严格规范电动自行车上牌登记,并停止对旧国标的电动自行车上牌登记。
2020年南京市快递、外卖电动自行车换发号牌:
此次换发专用号牌仅针对在本市已注册登记的“旧国标”以及“K”、“W”开头,“数字”结尾的快递、外卖电动自行车。
特别提醒:
1、对临时信息牌电动自行车及外地“旧国标”电动自行车不予换发专用号牌。
2、以“K”、“W”为开头,以“L”、“F”结尾的快递、外卖专用号牌也不予换发新式专用号牌,此号牌使用至2020年12月31日,逾期禁止上路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