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2023年共安排2次自学考试,考试时间分别为4月15日至16日、10月28日至29日。
课程、教材及大纲变化情况
(一)根据《关于2023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考课程考试安排有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2〕90号)和《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关于设置和调整我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的通知》(桂考委〔2019〕2号)要求,我区2023年开考专业的课程考试安排在2022年的基础上,增加了社区护理学(一)(课程代码03004)、妇产科护理学(二)(课程代码 03010)、儿科护理学(二)(课程代码 03011)、西方法律思想史(课程代码 00265)、金融法(课程代码05678)等5门课程考试,我区2023年自学考试课程考试安排详见附件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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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全国统考课程高等数学(工专)(课程代码 00022)、高等数学(工本)(课程代码 00023)、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课程代码04183)和线性代数(经管类)(课程代码 04184)等4门课程从2023年起使用新大纲、教材(详见附件3)。
附件3 :点击查看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部分法律、法规和经济政策也会作出相应调整和改变,在命题时要将考试之日起6个月前由全国人大颁布的法律和国务院颁布的法规列入相应课程的考试范围。凡大纲、教材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不符的,以现行法律、法规为准。
(三)本《通知》印发后,如涉及有新的专业、课程、考试大纲、教材等调整变化,相关情况将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