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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电动车新规:
一、《》已通过审议,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
其中关于载人、佩戴头盔规定如下:
1.在道路上驾驶电动自行车应当年满十六周岁。
2.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只能搭载一名十六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搭载六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的应当使用安全座椅。
3.十六周岁以上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不得搭载人员。
4.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应当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具体实施的时间和区域,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规定。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二、南京电动车限行规定:
自2020年6月1日起,南京将对非本市号牌的电动自行车实施限制通行的管理措施。详见>>
三、外地电动车转籍为南京牌照
非南京市号牌新国标车辆可办理转籍换牌业务,就可以在南京市内行驶。详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