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登记单位
所需材料:
填报《失业保险登记表》2份及《参加失业保险人员基本情况表》2份,并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3、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4、税务登记证书(国税、地税)原件及其复印件
5、法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承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本单位职工上月或第一个月的工资发放花名表
(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以上资料提供后,科员初审,科长复核,主任签注审批意见。
二、缴费基数核定
所需材料:
1、《太原市失业保险缴费基数核定表》3份;
2、养老保险《太原市社会保险缴费申报表》复印件2份。
3、做《人员批量换基数样式》1份,并附带电子版;
征缴科承办人对缴费单位申报的有关材料及时初审,确定该单位及职工年度缴费基数,科长应对核定的申报内容及相关资料进行复审,再由缴费单位上报稽核审计科对单位工资总额进行认定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