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征缴及其他业务所需(企业部分):
1、企业填报《企业参保信息补录表》和《太原市参加失业保险人员基本情况表》均2份。
注:《太原市参加失业保险人员基本情况表》需打印版;
参保人数5人以上需做报盘。
参保人员增减申报:
1、参保单位有增加人员的,需申报《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增减申报表》打印版2份。
2、参保单位有减少人员的,需申报《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增减申报表》打印版2份,并提供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协议书;退休人员需提供养老金计算表。
(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缴费基数核定(2019年之前未核定的,按旧标准报送):
与养老保险提取数据不相符的,参保单位需提供U盘拷贝数据。
与养老保险提取数据一致的,直接打印《太原市晋源区失业保险中心参保单位缴费征集单》并签字。
注:1、参保单位应先核定完养老、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并至少将养老做一个月的实缴后,再进行失业保险缴费基数的核定(为提取数据的准确性);
2、提取数据不相符的,征缴科予以导出“失业保险个人缴费工资核对表”,由参保单位填写并盖章。参保单位再将纸质版与电子版交征缴科办理其它相关业务,打印缴费征集单(三联单)并签字;
3、各参保单位专管员签字后将黄联交由征缴科留存,缴费后再将白联交账务科并换取发票。
失业保险缴费证明出具所需材料:
1、个人:单位介绍信、本人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单位:单位介绍信(写清证明用途)
出具缴费证明后加盖经办机构公章即可。
(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单位信息变更所需材料:
1、变更单位名称的持工商部门签发的《企业名称变更核准》及《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变更法人代表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变更银行开户信息的持银行出具相关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4、变更地址及其它信息的持《营业执照副本》及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5、单位改制的持《验资报告》及改制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6、变更专管员的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填写并加盖公章的《太原市失业保险变更登记表》。
(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个人信息变更所需材料:
1、变更姓名、身份证号的持本人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出具的身份证号码变更证明;
2、人员办理合号、替号的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人员变更农民工标志的填写农民工标志变更专用表;
4、填写并加盖公章的《太原市参保人员个人基本信息及个人账户变更登记表》。
(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单位申请注销所需材料:
1、单位提出书面申请,详细说明注销理由,并携带销户所依据的《工商部门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填写并加盖公章的《太原市失业保险注销登记申请表》。
(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以上所需材料从9月开始执行
2019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