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灵活就业参加职工医保享受生育保险吗?
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武汉市职工医保,该参保人员可按规定享受产检、生育分娩医疗费用的报销,但不享受生育津贴。
灵活就业人员——生育保险
灵活就业人员在生育医疗费发生期间有正常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且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符合本市生育保险政策,即可享受生育医疗待遇。
(一)待遇享受时间:
灵活就业人员首次参加职工医保,需要连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满6个月,从第7个月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二)怎么报销:
女职工、灵活就业女性参保人、城乡居民医保女性参保人不需办理生育就医登记,在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持本人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即时结算。
如因紧急情况在武汉市非定点医疗机构或选择异地生育的参保人员在产检和住院期间产生的医疗费用需先由个人垫付,在医疗终结后30日内携以下申报材料到参保单位所在辖区医保经办机构办理生育医疗费待遇现金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