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关于解除部分高风险区的通告
(2022年第89号)
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中发〔2022〕101号)相关规定,经市县专家研判和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报请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决定从即日起解除部分高风险区,现通告如下:
一、解除高风险区(13个)
桂溪街道松林社区1组129号自建房,明悦天街高层4栋、明悦天街高层7栋;
桂溪街道田坝社区人民东路220号集贸公司集资楼;
桂溪街道北街社区汇丰广场天豪苑3单元、4单元、7单元;
桂阳街道西湖社区丹湖时代城7栋;
桂阳街道天宝社区中央华府9栋1单元;
桂阳街道新村社区西欧花园枫丹苑K3栋、鼎发小区A区4栋3单元;
桂阳街道月阳社区南城郦景1期A栋2单元、南城郦景1期A栋3单元。
二、解除后管控措施
执行2022年12月1日发布的《垫江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优化调整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垫肺炎部发〔2022〕85号)相关措施。
请广大市民积极配合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切实履行个人疫情防控责任,做好个人防护,按时参加核酸检测,规范居家健康管理,一起努力、共同抗疫,全力争取早日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后续管控措施根据疫情形势进行动态调整。未尽事宜,以垫江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解释为准。
垫江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