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西安稳岗补贴分批次发放。
参照市人社发〔2019〕10号文件规定执行。对于符合上述第1项政策的企业,先预拨付上年度企业和职工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
等疫情防控期结束后,根据疫情防控期限加发疫情防控期间上浮的10%。在西咸新区税务部门纳税的企业,申请生产经营暂时性困难且恢复有望稳岗返还的,需提供西咸新区税务部门出具的对财务报表资料审查意见。
加发补贴计算方法:企业上年度实际缴费总额*疫情防控月数/12*10%。
如有问题,可以联系参保所属失业保险经办中心具体咨询(加区号029):
一、市级:
西安市雁塔区建工路28A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厦西安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82284329、82284322
二、区县:
新城区
新城区韩森路145号(长乐新城)新城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2楼
87401990
碑林区
碑林区东大街8号碑林区市民中心3楼
89625992、89625997
莲湖区
莲湖区桃园路街道大土门20号(开远半岛7号楼内)莲湖区市民中心一楼大厅
84265480
雁塔区
电子二路32号电子二路与东仪路十字雁塔区政府新南院
85211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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