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20日起,南京市开始启用电子驾驶证,开通电子驾照后,驾驶人可以在驾驶机动车遇到执法检查时、办理交管业务时、道路运输行业管理、保险业务办理时、汽车租赁时等社会应用场景出示电子驾驶证,为驾驶人提供在线“亮证”“亮码”服务。
电子驾驶证可适用于执法管理、公共服务等多个场景。执法查验时,对驾驶人出示电子驾驶证的,交管部门不再查验纸质驾驶证,通过执法终端在线核查驾驶证信息。办理交管业务时,驾驶人可出示电子驾驶证办理车驾管、处理交通违法、处理交通事故等业务,无需再提交纸质驾驶证,但有需要扣留驾驶证情形的,仍需要出示纸质驾驶证。保险理赔、租赁车辆、职业招聘时,驾驶人可出示电子驾驶证,相关单位在线核验驾驶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