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期限】
每年一次
【申领期限】
1、申请单位每年申请上一自然年度1-12月的符合条件人员,不能跨年申请。
2、本项补贴与创业带动就业补贴不得叠加享受。
【申请流程】
1、申请人在每年5月1日-6月30日向申请人注册地所在区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
2、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受理期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复核和支付。
地方特产2022-03-31 04:16:43未知
【补贴期限】
每年一次
【申领期限】
1、申请单位每年申请上一自然年度1-12月的符合条件人员,不能跨年申请。
2、本项补贴与创业带动就业补贴不得叠加享受。
【申请流程】
1、申请人在每年5月1日-6月30日向申请人注册地所在区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
2、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受理期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复核和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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