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与苏州社保、居住年限累计互认。
2021年相比于2019年南京市修订出台的《南京市积分落户实施办法》,新《》对积分落户互认政策如下:
在苏州市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视为在我市缴纳并赋分;在苏州市居住的,视为在我市居住并赋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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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与苏州社保、居住年限累计互认。南京与苏州社保、居住年限累计互认。在苏州市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视为在南京市缴纳并赋分;在苏州市居住的,视为在南京市市居住并赋分。
基础指标包括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和连续居住年限。分值按三个缴纳时段区别赋分:
①0-12个月的时段每满1个月计1分;
②12-24个月的时段每满1个月计1.5分;
③24个月以上的时段每满1个月计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