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五年之内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万元,需在条件符合后的一年之内领取完。每月11-20日为开放申报时间,个人及单位应在此期间完成信息填报及审核上报。>>>。
※补充说明
2018年以后根据“ 金梧桐” 相关文件申领过第一次、第二次生活津贴人员根据原《杭州市萧山区“ 金梧桐” 人才安居计划实施办法》( 萧人社〔2019〕83 号) 文件标准,第一次申请日视为生活津贴资格取得日,待连续工作满36个月后申领差额部分。2018年以前按照原《萧山区企业引进培养高层次人才生活津贴补助实施办法( 试行) 》( 萧政办发〔2012〕149 号) 申领过生活津贴但未申请满三年的不再受理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