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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变更用电业务办理流程
来源: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
业务申请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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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注意事项
1、减容必须是整台或整组变压器的停止或更换小容量变压器用电。申请减容、减容恢复用电,需提前5个工作日办理相关手续。
2、减容分为永久性减容和非永久性减容。非永久性减容在减容期限内供电企业保留客户减少容量的使用。超过两年的按新装或增容手续办理。
3、非永久性减容最短期限不得少于6个月最长期限不得超过2年(以户为单位),同一日历年内暂停满6个月申请办理非永久性减容的客户,减容期限不受时间限制,但每月每户只能办理1次减容和减容恢复减容不满6个月的(不含1个日历年内累计暂停超过6个月办理减容的情况),减容期间不减收基本电费。按最大需量计收基本电费的,应按整日历月办理,未按整日历月减容的月份不减收基本电费。
4、减容后容量达不到实施两部制电价规定容量标准的,应改为相应用电类别单一制电价计费,执行相应的分类电价标准,功率因数调整电费标准按供用电合同约定执行。对减容前按变压器容量方式计收的,基本电费按实际执行天数计算。减容恢复后容量达到实施两部制电价规定容量标准的,应恢复执行两部制电价,执行相应的分类电价标准。
5、选择最大需量计费方式的客户,申请减容(减容恢复)期限应以日历月为基本单位,起止时间应与整日历月一致。合同最大需量核定值按照减容(减容恢复)后总运行容量申报。合同最大需量核定值在下一个日历月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