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春节期间外地留苏职工申请积分落户、积分入医、市区积分入学加分政策的实施细则
为贯彻落实《苏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春节期间稳岗惠企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苏州市新市民事务中心在2022年全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工作中,对外地留苏职工春节期间在苏州工作的,凡申请参加2022年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落户、积分入医、市区积分入学给予加分,具体细则如下:
一、加分对象:2022年1月26日至2022年2月15日期间留苏工作的非苏州户籍在苏企业职工。
二、加分标准:符合规定的申请人申请2022年积分落户、积分入医和市区积分入学,加15分。
三、加分申请:申请人在2022年积分落户、积分入医、市区积分入学申请截止日前,提交本人工作单位出具的春节期间留苏工作证明和本人书面承诺(模板详见附件),可获加分。证明需加盖单位公章,且出具证明的工作单位,原则上为申请人的在苏参保企业。以上细则由苏州市新市民事务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1:春节期间留苏工作证明(模板)
附件2:个人承诺书(模板)
苏州市新市民事务中心
2021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