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人群
非在宁全日制普通高校(含海外留学)的应届毕业生(含港澳台毕业生),或尚未拿到毕业证书但已领取高校《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的应届大学生。
二、面试补贴标准
一次性1000元/人
三、发放
审核通过后,直接发到“我的南京”手机APP电子账户
四、申请方式
申请人通过“我的南京”手机APP—智慧人社—面试补贴申报系统提交申请。
五、申报条件(需同时具备)
1、非在宁全日制普通高校(含海外留学)的应届毕业生(含港澳台毕业生),或尚未拿到毕业证书但已领取高校《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的应届大学生。
2、申请人面试单位为在我市范围内注册的依法办理职工社保参保登记手续的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3、申请人来宁发生真实有效的面试行为时,在我市社保系统中应显示为初次未就业状态。申请人应在来宁面试行为结束后,在毕业年度(含毕业学年)内申请面试补贴。
六、材料说明
1、应届毕业生是指毕业年度内毕业的学生,应届大学生是指在毕业学年内持有《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的在校生。后续审核判断毕业年限依次类推。申请人申请时应按照提示自行验证学籍/学历,在校生还需上传清晰完整的《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
2、海外留学人员在申请面试补贴时,根据海外留学人员毕业时间和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特殊性,申报面试补贴时限可延长至次年年底。
3、在宁高校外地分校(分院)属申报范围,在宁高校外地分校区不属于申报范围(具体以国家教育部学信网显示的学校名称为依据)。
4、经面试单位加盖单位公章或人力资源部门章的面试证明方可有效。面试证明内容不允许擅自修改。
5、从事职业中介活动并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的人力资源公司为特定用工单位进行的委托面试,申请人除提供有效面试证明外,还需同时上传委托双方单位盖章的委托招聘确认函,仅上传面试证明的按不通过处理。
6、取得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的劳务派遣公司为特定用工单位进行的招聘面试,申请人除提供有效面试证明外,还需同时上传劳务派遣双方单位盖章的劳务派遣协议,仅上传面试证明的按不通过处理。
注:1、为进一步通过信息化手段规范外地高校毕业生来宁面试补贴(以下简称“面试补贴”)审核发放工作,加强审核判定和资金使用的严谨性、安全性,简化补贴申报材料,定于2021年3月1日全面启用“面试官”信息管理系统,取消纸质面试证明。用人单位须登录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平台授权注册面试官,进行扫码面试。
申请人在启用时间前面试的,如使用纸质证明的仍可正常上传纸质证明;申请人在启用时间之后面试的不再接收纸质证明,只能通过“面试官”系统确认面试行为,审核时以扫码记录为准。
2、申报系统目前已与学信网接口联通,请按照系统提示自行验证。(请尽量在“我的南京”APP大学生服务专区先进行学历学籍验证后再进入申报模块进行申报)
学籍验证成功的情况下:
(1)毕业生无须上传毕业证书和学信网验证报告;
(2)在校生还需上传填写完整、校章清晰的《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无须上传学信网验证报告。
验证失败的情况下:
(1)申请人需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申请人需同时录入16位在线验证码以供审核(请在学信网申请在线验证时尽量选择验证码的最长有效期限,避免在审核中出现在线验证码失效而影响审核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