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京市发改委发布《关于优化调整居民阶梯气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规定增加一、二档用气量标准,现行用气价格保持稳定。
自2022年1月1日起,对家庭人口为3人及以下用户,第一档年用气量由300(含)立方米以内调整为400(含)立方米以内,第二档年用气量由300-600(含)立方米调整为400-1100(含)立方米,第三档年用气量由600立方米以上调整为1100立方米以上;对家庭人口为4人及以上用户,第一、二档年用气量上限分别调整为按每人每年125立方米、285立方米确定。
2022年南京居民阶梯气价表如下:
南京市居民阶梯气价表 | ||||
单位:立方米、元/立方米 | ||||
类别 | 年用气量 | 分档价格 | 备注 | |
居民用户(家庭人口为3人及以下用户) | 第一档 | 0-400(含) | 2.73 | 家庭人口为4人及以上用户,一、二档年用气量上限分别按每人每年125立方米、285立方米确定,分档价格不作调整。 |
第二档 | 400-1100(含) | 3.28 | ||
第三档 | 1100以上 | 3.82 | ||
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 | 不执行分档气量 | 3.01 | 包括学校、社会福利机构等非居民用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