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低压居民客户分时电价的时段划分及电价标准:
1.峰时:8:00-21:00,电价为0.5583元/千瓦时。
2.谷时:21:00-次日8:00,电价为0.3583元/千瓦时。
居民客户未开通峰谷分时电价:全天均为0.5283元/千瓦时。
南京居民客户改类需要什么材料?
(改类是指客户在正式用电后,由于生产、经营情况及电力用途发生变化而引起用电电价类别的改变,称为改类。如居民客户开通分时电价、改电价,非居民客户加装分表、改电价。)
(1)电费缴费卡(如无法提供电费缴费卡时:可提供近期电费发票或电表表号);
(2)与系统户名一致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如无法提供产权人身份证时:可提供军官证、护照等有效证件)。
注:
(1)非实名制客户到营业厅办理更名、过户手续后方可变更电价。
(2)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供户主开具的委托书、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开通分时电价,由客户自愿申请;
(4)变更分时电价,一年之内不可再次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