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犬证时限有规定,年审一年办一次。
年审时间: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申请办理延续手续。
年审地点:居住地公安部门
个人狗证年审材料:犬只免疫证明、养犬登记证,携犬
具体如下:
《南京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养犬登记证有效期为一年,期满需要继续养犬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申请办理延续手续。
个人需要继续养犬的,应当持合法有效的犬只免疫证明、养犬登记证,携犬到居住地公安部门申请。
单位需要继续养犬的,市公安部门应当进行实地核查。
对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公安部门应当予以办理延续手续。
违反本规定,逾期不办理养犬登记证延续、变更、注销手续或者遗失养犬登记证不及时补办的,由公安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对个人处以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以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市民养犬要谨记以下5个原则:
第一,所有养狗市民必须遵守一户一只的原则。
第二,有犬必有证。
第三,大型犬、烈性犬禁止个人饲养。对于大型犬的定义就是肩高超过61厘米的犬种视为大型犬,个人不得饲养。烈性犬在管理条例中有明文规定,有30种烈性犬个人不得饲养。
第四,携犬外出时,要挂犬牌,束犬链,犬链长度不得超过1.5米。
第五,如果遇到狗咬人的情况,狗主人要承担责任,如果同一只犬发生两次以上的咬人情况,民警将吊销狗证,没收犬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