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小微企业可以领取的补贴有:
一次性就业补贴、创业补贴、以工代训补贴。
一次性就业补贴
1、补贴对象
我市中小微企业招用2021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可申请一次性就业补贴。其中高校毕业生是指统招大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及留学归国人员。
2、补贴标准
企业招用符合条件的人员,按照2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就业补贴。
3、补贴要求
(1)企业应与符合条件人员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且缴纳3个月以上社会保险后,方可申请就业补贴;
(2)企业规模划分标准按照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号)有关规定执行。
企业划分标准是什么:(点击查看《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
具体申请指南可点此查看:
一次性创业补贴
申请条件:
1、在西安市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
2、申请人户籍为西安市户籍
3、申请人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正常经营6个月后即可申请补贴
4、申领期限为2年,即工商营业执照取得时间距补贴申请时间不得超过24个月
5、申请人须为创办企业的法人或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本人
具体申请指南请点此查看:
以工代训补贴
1.新吸纳劳动者的企业。2020年1月1日起,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以及中小微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含“零就业”家庭成员、退役军人)、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力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补贴期限为6个月。
2.新社区工厂(含扶贫车间、村镇工厂)。在岗职工全部纳入以工代训补贴范围,补贴期限为6个月。
3.停产停业中小微企业。2020年1月1日以来,受疫情影响连续停产停业3个月以上的中小微企业,组织 2016年1月1日后入职的在岗职工开展以工代训的,补贴期限为3个月。停产停业中小微企业认定办法由各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制定。
4.受疫情影响严重行业企业。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外贸、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行业和承担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项目建设的企业、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组织2016年1月1日后入职的在岗职工开展以工代训的,补贴期限为3个月。
以上停产停业中小微企业、受疫情影响严重行业企业培训对象符合上述第 1 项规定的,补贴期限按第 1 项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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