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共有产权房申请条件有以下3类情况:
(一)新就业人员申请共有产权房条件:
1.具有江南六区户籍且在本市无房屋权属登记、交易记录;
2.签订劳动合同且连续缴纳社会保险2年及以上;
3.全日制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未满5年的新就业人员。
(二)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共有产权房条件:
1.具有江南六区户籍满5年的城镇居民;
2.家庭人均月收入在规定标准以下(现执行标准为:中等偏下收入低于4503元;低收入低于2814元);
3.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规定标准以下(现执行标准为15平方米以下);
4.家庭人均财产在规定标准以下(中等偏下收入家庭认定标准为:3人户低于20万元,2人及以下户低于23万元,4人及以上户低于17万元;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为:3人户低于15万元,2人及以下户低于17万元,4人及以上户低于13万元);
5.家庭车辆在规定标准以下(中等偏下收入家庭认定标准:拥有2辆以上或1辆价格超过12万元机动车辆的家庭不认定为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拥有2辆以上,或1辆价格超过8万元机动车辆的家庭不认定为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三)首次置业家庭申请共有产权房条件:
1.具有江南六区户籍;
2.在本市无房屋权属登记、交易记录的城镇居民无房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