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对象
更新时间:2022年11月16日
缴费对象/缴费人群:
①具有衡阳市户籍,年满16周岁(非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②在衡阳居住且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未就业港澳台居民,可以在居住地按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注意:首次参保可携带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到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乡镇(街道)或县市区社保中心办理参保登记。
缴费标准:
从2021年1月1日起,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缴费档次标准为每人每年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13个档次。对重度残疾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缴费困难群体,保留每人每年100元的缴费档次。参保人员自主选择缴费档次,按年缴费,多缴多得。政府对当年度缴纳保费的参保人员给予适当的缴费补贴:100元、200元补30元,300元、400元补40元,500元及以上补60元,对缴纳600元及以上档次的,按当地政府规定给予补贴。因故中断缴费的,中断期间及补缴年限不享受缴费补贴。